<本文部份刊載於台灣教會公報2013.12.04「窗口無遮欄」,此處為完整全文>
「接納」的第一個字是「接」。必須要跟對方有所接觸,才能感受到對方生命的氣息,感受到他是一個活著的,有感情,有需求的生命個體。若是心裡充滿恐懼和厭惡,與對方隔著遙遠的距離,嘴裡說著我接納你,並不是真正的接納。
「接納」的第二個字是「納」。「納」最原初的意思,是指絲綢被水浸濕。絲綢接受了水成為它的一部份。
所以「接納」指的是,願意去靠近另一個生命,體會他的生命樣貌,並且認可對方是自己生命的一部份。
有人會說:我與這人素昧平生,為何要接受對方成為我生命的一部份? 你我既同為神所創造的人,在這個世界一同生活,彼此即為生命共同體。這個世界的每一個部份,本都是個人生命的一部份。愈是願意看見、承認所有的生命都是我們的弟兄姐妹,是我們生命的一部份,愈能體會生命的豐盛完滿。
學習接納,不是容易的事,是需要練習的功課,是生命持續要走的道路。在此與你分享我個人的學習心得。
接納自己
社會上充斥歧視偏見,你可能因為外表不符主流審美標準而被嘲笑,可能因為父母的血統被排斥,可能會因為身為女性不受父母重視,可能會因為染頭髮、刺青就被視為壞孩子,可能會因為不諳台語被斥責為不愛台灣。許多人都深受不被接納之苦,若是沒有轉化這份苦毒,學習接納自己的各種特質,容易投射在他人身上,變成一個習慣看別人缺點,喜歡指責別人,難以容納異己的人。
神創造人至為奇妙,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,在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與你完全一樣。要記得我們是神的兒女,被神所愛所看重。接納自己的獨一無二是學習接納別人的第一步。
不陷入二元對立,每個人都是追尋真理的同學
多年前,在討論演化論與創造論之間是否可能有交集時,一位弟兄的話語讓我印象深刻,他說:「既然我們是屬神的兒女,已經得著了真理,就不需要去聽其他人的說法,或是考慮別的可能性。」
當我們認定自己是屬神的兒女,對方是魔鬼的子民,那麼不管你左看右看,他就是邪惡的,而自己就是真理的一方。但我相信真理是豐富而奧秘的,並非簡單的教條可以判定。
聖經裡的一句話也許看起來淺顯易懂,但經過人生的歷鍊,我們對於神的話語常常會有更多層次的不同體會。與我們意見大不相同的人,往往可以幫助我們有最大的反省與跳脫舊框架的思考,領受更豐盛的真理。
不用屬性去分類,而是看見一個人的整體
走在路上,迎面走來一位眼睛看不見,拿著白手杖的人,在你眼中他是否只是一個「身心障礙者」? 他除了是一位盲人,可能也是個父親,是一位勞工,可能是一位跟隨基督的人,可能正在戀愛中,可能喜歡搖滾樂,可能跟你同樣是某個職棒隊伍的球迷。
走在路上,遇到一對同性情侶手牽手走在一起,他們可能跟你一樣熱衷保護動物、關心社會議題,投票給同樣的候選人,熱愛台灣這塊土地。他也像你一樣真心愛著家人,想著要讓戀人幸福,希望有一天離世之時,將自己曾擁有的一切交託給所愛之人。
愛戀異性的人,與愛戀同性的人,在性別傾向上可能有很大的差異,但是二人之間其他的部份卻可能很相近,很相同。一個人身上可以帶有很多屬性,性別的、種族的、政治的、道德的、宗教的、經濟地位的。各種的屬性都只是我們的一部份,無法代表全部整體的一個人。只有在看見一個「完整的人」的時候,我們才能看見對方內在的榮光跟身為人的尊嚴。
不再去脈絡地斷章取義,而是進入對方的生命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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